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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9〕134号)、《山东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8〕15号)文件精神,2020年山东大学在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中的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接受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三)获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7年7月份及以前获得硕士学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以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获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暂不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主治医师要求。

(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不包含增刊、摘要、综述、会议论文)。

(六)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加试一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报名程序

2020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须对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无效。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3日上午8:00~12月23日下午17:00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202.194.14.122)”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学术成果栏限填一篇)。

3.信息填写完成后须通过网银形式缴费,现场不收取费用。请考生按时缴纳报名费用,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为2019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口腔医学专业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B101报告厅。

3.现场确认流程: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需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采集图像、现场领取《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报名表》并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后交表。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外语统考

(一)考试名称:2020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该考试为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全国统一试卷(含听力)。

(二)考试语种:英语。

(三)报名考试费:120元(收费标准根据国医考发〔2019〕134号文件)。

(四)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

(五)考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山大南路27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六)准考证下载: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的资格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按下列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山东大学2020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绿色封皮)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仅获得硕士学位者需同时提交其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以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途径获得硕士学位者免于提交)。

6.发表论文:仅提供与报名系统填写论文一致的材料。包括SCI论文检索报告及文章首页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SCI论文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复印件2份均须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在首页加盖公章。

(四)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等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及录取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署《山东大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脱产学习协议书》,要求在导师所在医院脱产至少1年进行临床技能及科研能力训练,不签署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入学资格。

(二)达到我校公布的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以及签署《脱产学习协议书》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我校根据外语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三)复试:按照报考学院(网站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公布的复试方案进行。

(四)招生名额:具有2020年在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收资格的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招生总规模不超过330人。

(五)录取办法:各专业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总成绩排名先后录取。

六、学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鲁价费发〔2014〕6号文件标准收取学费,学费共计8万元,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收取。

七、相关事宜

(一)我校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范围内的学科专业,招生导师见附件2 招生专业目录。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

考生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申请者应达到《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附件3)、《山东大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附件4)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山东大学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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